1.綜合辦公室
[職責]
負責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文字綜合、法律法規、辦公自動化、重要會議保障等工作;
負責協調督辦各相關部所落實中心安排的各項工作。
統籌協調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土地、房產、車輛、固定資產、物業管理、食堂管理工作;
[負責人]
副部長:王丹婷 閆 肅
2.黨建工作部
[職責]
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統戰等工作;
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王 娜
副部長:梁 田
3.醫防融合研究部
[職責]
負責組織擬定并協調推動中心發展規劃;
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對我省疾病預防工作形勢及相關政策進行研究,提出疾病預防控制策略、建議和參考、依據;
參與制定醫防協同、醫防融合相關政策、措施等工作;參與疾控機構工作考評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王照華
4.人力資源部
[職責]
負責中心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險及干部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負責分領域首席專家的管理與服務等工作。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
[負責人]
部長:羅 妍
副部長:李紅麗
5.財務部
[職責]
承擔中心財務預決算、資金收付、核算、資產賬目以及招標采購管理和服務;
負責健全和實施中心財務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負責組織開展中心內部審計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張 宇
6.科研教育部
[職責]
負責研究生的教學、招生、就業指導以及本科生的教學實踐等相關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
負責人才培養、對外交流與進修培訓工作;
負責預防醫學專業技術人員實踐技能考試等工作;
負責學協會行業管理;
負責科研倫理審查的管理;
負責重點實驗室管理等相關工作。
負責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負責人]
部長:刁文麗
副部長:王 欣
7.安全保障部
[職責]
負責中心內部安全保衛、消防管理工作,對技防、物防、人防情況實施管理;
負責中心業務用房及產權住宅的維護維修、基建設施設備維護維修、污水處理、廢棄物規范化處置等相關工作。
[負責人]
部長:馮 威
副部長:孫 穎
8.信息化服務部
[職責]
承擔省級數字疾控及公共衛生大數據的規劃建設、應用、管理、服務。組織建設縱向連接、橫向貫通的疾病監測信息網絡。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相關數據標準和信息規范的研制、應用和管理;
組織開展信息化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維保障;
負責中心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綜合管理;開展相關業務指導、技術服務和應用性研究。
[負責人]
部長:李健思
9.感染與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部分法定傳染病防制工作。參與制定全省重點傳染病預防控制規劃及工作方案;
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級部分傳染病相關重大項目;
負責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現場處置工作;
實施傳染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和預測;
開展寄生蟲病監測評估、疫情處置等防控工作;
承擔相應傳染病病原微生物、寄生蟲檢測和病原學鑒定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孫英偉
副所長:毛玲玲 張 潔 潘磊磊
10.免疫規劃所
[職責]
負責疫苗針對傳染病防制工作。參與制定轄區免疫規劃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開展預防接種服務技術指導、培訓與評價;
負責轄區內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和運行管理,收集、分析和上報免疫規劃相關信息。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組織非免疫規劃疫苗采購,收集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信息;
負責組織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省級調查診斷、處理等。開展疫苗針對傳染病的監測、分析、預測、處置和免疫效果評價。開展預防接種知識宣傳教育和普及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方 興
副所長:王 燕 常 琳 王文思
11.艾滋病與性傳播疾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全省艾滋病、性病、丙肝等疫情監測工作;
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級艾滋病相關重大項目;
參與指導各地區開展艾滋病、性病、丙肝等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分析以及防控效果評估工作;
負責全省艾滋病實驗室質量控制工作;
開展艾滋病行為學干預和疫情處置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孫笠翔
副所長:鄂 爽 周 丹
12.結核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結核病疫情監測、報告及分析評估工作;
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級結核病相關重大項目;
負責結核病實驗室質量控制及新技術方法推廣應用;
負責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置工作;
負責全省結核病防治質量控制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王子江
副所長:戚 巍 梁 爽
13.地方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危險因素監測和防控效果評價;
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級地方病相關重大項目;
負責指導全省地方病實驗室檢測體系建設、質量控制和工作規范化建設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闞忠媛
副所長:游 弋 劉 雯
14.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全省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防制策略制定、防制技術推廣和健康促進工作;
撰寫全省衛生與人群健康狀況報告;
組織實施死因監測、腫瘤登記報告、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口腔疾病和意外傷害監測等項目;
指導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
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相關危險因素監測研究與評估工作。
[負責人]
所長:邢立瑩
副所長:穆慧娟 閻 涵
15.職業病防治所
[職責]
承擔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臨床檢驗及相關技術支撐工作;
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級職業病相關重大項目;
負責重點職業病監測等工作;
負責全省職業病防治信息質量控制平臺管理、考核、評估工作,做好全省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質量控制工作;
負責全省職業病防控業務指導與技術培訓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李曉然
副所長:馬起騰 王麗東 劉 源 寧麗麗
16.病媒生物控制所
[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生態學、病原學和抗藥性監測及預測預警;
組織落實國家、省級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相關的重大項目;
開展媒介生物性傳染病現場消殺技術指導;
開展生物學研究,承擔衛生用殺蟲滅鼠藥械的檢測與效果評價;
開展城鄉病媒生物綜合防制,推廣病媒生物控制適宜技術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丁 俊
副所長:張家勇 王純玉
17.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所
[職責]
負責部分傳染病防制工作;
負責全省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和疫情分析工作;
負責省統籌區域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平臺的預警、風險評估和預警處置工作;
組織并協調突發公共衛生應急事件的處置;
負責管理國家級、省級應急隊伍,指導市、縣區級應急隊伍建設、隊伍培訓演練;
組織并指導編制各類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
做好突發公共能衛生事件應急儲備等工作。
[負責人]
副所長: 鐘 威(主持工作) 于維君
18.營養與食品衛生所
[職責]
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風險評估、食源性疾病危害因素監測與防控工作;
負責營養監測與改善等工作;
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級營養與食品衛生相關重大項目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欒德春
副所長:崔玉豐
19.環境衛生所
[職責]
負責環境危害因素監測與風險評估工作;
組織落實國家、省級環境衛生相關重大項目;
承擔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評價等工作;
承擔醫療機構消毒質量與感染因素監測工作;
參與指導自然災害、突發環境污染和重大疫情等的應急處置與評估;
承擔并指導消毒、涉水產品及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與評價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于連政
副所長:王俊龍 王 舒
20.職業衛生所
[職責]
負責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病危害現場調查、職業健康促進技術支撐、突發中毒事件現場處置等工作;
組織落實國家、省級職業衛生重大項目;
承擔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蔣軼文
副所長:趙 杰 孫 麗
21.輻射與核安全防護所
[職責]
負責承擔放射衛生工作場所及設備放射防護監測與評價、食品與飲用水放射性污染風險監測、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
組織落實國家、省級輻射與核安全防護相關重大項目;
參與核與輻射事故的放射衛生調查、監測和放射衛生學評價;
承擔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及放射防護檢測與評價等工作。
[負責人]
副所長:喬寶軍(主持工作) 孫 璐 陳中興
22.學校衛生所
[職責]
負責指導開展學生常見病監測評價等工作;
組織落實國家、省級學校衛生相關重大項目,負責指導、開展學校環境衛生監測和衛生學評價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吳 明
副所長:高 青 葉茜文
23.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技術指導所(疾控監督員管理辦公室)
[職責]
承擔全省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承擔衛生監督機構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衛生監督業務指導與考核;
承擔全省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工作制度建立、業務管理和培訓考核;
承擔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法制和稽查工作。
[負責人]
所長:蘭德增
副所長:于 玲 陳 濤
24.公共衛生監督技術指導所
[職責]
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承擔衛生監督機構公共衛生監督和快速檢驗技術指導與考核;
承擔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規范化建設和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負責人]
所長:李冬梅
副所長:章 燕 郁文龍
25.健康促進與教育所
[職責]
負責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
普及衛生健康科學知識,對公眾進行健康指導;
協同有關部門和組織對公眾不良健康行為進行干預;
承擔中心官網的運維及宣傳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劉 莉
副所長:張 翠
26.理化檢測所
[職責]
承擔食品、保健食品等健康相關產品的常規理化項目檢測與評價;
承擔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計劃制定和檢測;
承擔職業病防治項目中的理化檢測與質量控制;
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
對戰線理化實驗室開展業務培訓和質量考核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華正罡
副所長:李顏巖 馮 靜
27.衛生微生物所
[職責]
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環境衛生、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與寄生蟲檢驗檢測及評價等工作;
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樣品的微生物檢測等工作。
[負責人]
副所長:王 艷(主持工作) 王偉杰
28.衛生毒理所
[職責]
負責食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安全性毒理學試驗、功能學評價試驗;
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樣品的毒理學檢驗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曹忠波
副所長:趙翠霞
29.質量控制所
[職責]
負責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維護與監督;
負責各項檢驗檢測有關資質的申請與維持;
組織能力驗證和實驗室間比對活動;
負責毒品庫管理。
[負責人]
所長:張 抒
30.生物安全與菌毒種保藏所
[職責]
負責生物安全等實驗室安全管理等工作;
參與全省實驗室生物安全政策、標準、指南等研究制定,承擔全省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運行監測、人員培訓等技術保障工作;
負責菌毒種保藏管理工作;
負責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及相關實驗室管理工作。
[負責人]
所長:張眉眉
副所長:曹宏偉 劉學升
31.公共衛生服務技術指導所
[職責]
承擔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疾控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承擔全省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疾控項目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督導考核、績效評價等工作。
[負責人]
副所長:蓋永?。ㄖ鞒止ぷ鳎?姜海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