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政群工作部
[職責]
負責黨群和紀檢工作;
負責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文字綜合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羅 妍
副部長:張 抒(兼任)
2.服務保障部
[職責]
負責服務保障、設施設備管理與維護等工作;
負責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標采購等工作;
參與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維護與監督;
參與實驗室認可、資質認定等有關資質認證工作;
參與實驗室安全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人]
部長:曲曉明
副部長:孫 穎
3.安全保衛部
[職責]
負責安全保衛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馮威
4.應急管理部
[職責]
負責全省疾控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監測、分析、評估、報告應急演練、綜合協調及
相關工作;
負責全省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及疫情分析工作;
組織并指導編制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本級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等
工作。
[負責人]
部長:王子江(兼任)
5.疾病監測信息管理部
[職責]
承擔疾控公共衛生信息資源及大數據建設、應用、管理、服務與共享等工作。
參與全省疾病預防監測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維和管理工作;
參與疾控信息化建設與發展規劃的制定、實施;
[負責人]
部長:李健思
6.職業病管理部
[職責]
負責全省職業病與職業衛生信息監測系統的管理、考核、評估等工作;
參與全省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病臨床檢驗質量控制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李曉然
7.財務審計部
[職責]
負責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財務審計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張宇
8.人力資源部(科研教育部)
[職責]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干部職工服務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重點科技建設,加強業務培訓,推動科技創新工作;
負責人才培養,對外交流與進修培訓等工作;
負責預防醫學專業技術人員實踐技能考試等工作。
[負責人]
部長:韓 悅
副部長:王 娜
9.感染與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參與實施國家、本省重點傳染病預防控制規劃及工作方案;
實施傳染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和預測;
承擔相應傳染病病原微生物、寄生蟲檢測和病原學鑒定工作;
負責病媒生物種群生物學、抗藥性監測及適宜技術研究與應用工作;
負責疫源地(自然災害)殺蟲、滅鼠工作;
參與重大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現場處置工作;
參與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參與全省病原微生物準運證管理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孫英偉
副所長:毛玲玲 王子江 丁 俊
10.免疫規劃所
[職責]
承擔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負責開展全省常規免疫接種率的監測與評價工作;
負責轄區內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和系統的運行管理;
負責全省疫苗針對傳染病的監測、分析和預測等工作。
參與第二類疫苗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采購;
參與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負責人]
所長:方 興
副所長:王 艷
11.艾滋病與性傳播疾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全省艾滋病疫情監測工作;
負責全省艾滋病實驗室質量控制工作;
開展艾滋病行為學干預等工作。
參與指導各地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分析以及防控效果評估工作;
[負責人]
所長:王 莉
副所長:鄂 爽 孫笠翔
12.結核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結核病疫情監測、報告及分析評估工作;
負責結核病實驗室質量控制及新技術方法推廣應用;
負責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置工作;
負責全省結核病防治質量控制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蔣軼文
副所長:戚 巍 劉 敏
13.地方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地方病和環境危害因素監測、風險評估與綜合干預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王建輝
副所長:張 抒 闞忠媛
14.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全省死因監測、腫瘤報告、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口腔等慢性疾病相關危險因素的監
測、預防、控制和科研工作;
負責全省慢性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防制策略、防制技術和健康促進的研究與評估工作;
負責慢性病防控示范區建設技術指導與業務培訓及適宜技術推廣工作;
撰寫年度全省衛生與人群健康狀況報告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田 疆
副所長:劉 莉 邢立瑩
15.職業病防治與職業衛生預防控制所
[職責]
負責承擔全省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臨床檢驗及相關工作;
負責轄區內職業性疾病危害因素監測與風險評估工作;
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化學中毒的應急處置工作;
參與職業性疾病危害的調查和科學研究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張秋玲
副所長:那向杰 寧 康 馬起騰
16.環境衛生所
[職責]
負責全省環境性疾病危害因素監測與風險評估工作;
承擔全省醫療機構消毒質量與感染因素監測、消毒及相關產品檢驗檢測工作;
參與環境污染等事故的應急處置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于連政
副所長:劉金忠 王俊龍
17.營養與食品衛生所
[職責]
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風險評估、食源性疾病危害因素監測與防控工作;
負責營養監測與改善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李綏晶
副所長:欒德春 刁文麗
18.學校衛生所
[職責]
負責開展學校衛生監測和衛生學評價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吳 明
19.輻射與核安全防護所
[職責]
負責承擔醫療衛生機構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放射防護檢測與評價;
參與核與輻射事故的放射衛生調查、監測和放射衛生學評價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崔 勇
副所長:石二為 喬寶軍
20.檢驗檢測所
[職責]
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環境衛生、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理化、微生物實驗室檢驗檢測和安
全性毒理學試驗工作;
負責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樣品的理化和微生物檢驗檢測工作;
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與寄生蟲實驗室監測等工作。
[負責人]
所長:華正罡
副所長:張眉眉 曹忠波 馬景宏
2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所
[職責]
承擔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疾控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承擔全省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疾控項目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督導考核、績效評價等
工作。
[負責人]
所長:蓋永健